榆林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51年,前身为保障抗美援朝志愿军伤病员康复疗养的陕西省第二康复医院。1970年为支援陕北老区建设,整体搬迁至绥德,改名为榆林地区中心医院。1989年成为延安大学第二附属医院,1995年被原国家卫生部评定为全国首批、陕北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,1999年撤地设市更为现名,2008年新建榆林院区,2010年建成全市医疗专家工作站,20...
牢记使命 回归本色 “天下之人所重者生也,生之所系者医也!”——《古今医统》(明·徐春浦)。 从古到今,医生都是一个崇高而神圣的职业,但近年来,由于医患关系紧张、社会舆论偏见导致的行业负面事件屡见不鲜,在痛心和难过于我们的职业得不到应有的尊重、付出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的同时,我们也应该时时审视...
榆林医院地址:榆林高新技术开发区榆溪大道 乘车路线:乘5路、10路、12路、13路公共汽车到榆林一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:0912-6066666 急救电话:0912-3593112 绥德医院地址:绥德县文化路59号 咨询电话:0912-564...
医院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。为确保医院的重要新闻在各级各类媒体上的有效宣传报道,加强内外联系,宣传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,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协作精神,鼓舞职工干劲,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,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宣传科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工作,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,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。
二、各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来我院采访或拍摄,需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医院宣传科开具《榆林市第一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》。
三、宣传科审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了解工作意图和工作范围,开具《榆林市第一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》。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审查后开具。
四、接受采访的原则:
1、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领导或向院领导约稿,宣传科根据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,报经院领导本人同意后,安排采访事宜。采访内容需经宣传科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。
2、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有关科室,宣传科根据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,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,由相关职能科室安排采访事宜。
3、科室收到采访要求后,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,并对是否需要核对稿件提出要求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,应当及时反馈宣传科,以便与媒体沟通,调整采访计划。一般情况下,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。
4、对于医学科普知识、新技术项目等有利于医院形象的宣传采访,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,经科室主任和被采访人同意,可以接受采访。
5、凡接到记者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,由两院区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安排并接受采访,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在本案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,要第一时间与宣传科取得联系,三方共同研究是否接待,以及由谁出面接待、接待口径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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